【升學簡章】116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及資安外加名額學校招生資訊
發佈者 :
劉輔導主任
一、依據: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0月16日中市教高字第1150092008號函及教育部115年10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3178號函辦理。
二、宗旨與目標:特殊選才針對具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不以學測及分科測驗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由大學辦理單獨招生,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管道。
三、對象/重要時程/學系名額:
實施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招生規模:116學年度共58所大學辦理特殊選才;另有26所大學配合國家政策於特殊選才管道辦理「資安外加名額」招生。
重要注意事項:
錄取生於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後重複報到者,將取消全部校系錄取資格。
錄取生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及四技二專各管道。
四、報名方式與網址連結:各校考試、招生日期及對象以各校簡章公告為準,可至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特殊選才」招生專區查詢:http://nsdua.moe.edu.tw(洽詢電話:02-2368-1913)。
五、承辦窗口聯絡電話與信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課程督學 林香蘭,電話:04-22289111分機54109,電子信箱:caoly225@taichung.gov.tw。
六、檢附附件說明: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及教育部116學年度特殊選才與資安外加名額招生資訊彙整表。
二、宗旨與目標:特殊選才針對具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不以學測及分科測驗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由大學辦理單獨招生,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管道。
三、對象/重要時程/學系名額:
實施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招生規模:116學年度共58所大學辦理特殊選才;另有26所大學配合國家政策於特殊選才管道辦理「資安外加名額」招生。
重要注意事項:
錄取生於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後重複報到者,將取消全部校系錄取資格。
錄取生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及四技二專各管道。
四、報名方式與網址連結:各校考試、招生日期及對象以各校簡章公告為準,可至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特殊選才」招生專區查詢:http://nsdua.moe.edu.tw(洽詢電話:02-2368-1913)。
五、承辦窗口聯絡電話與信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課程督學 林香蘭,電話:04-22289111分機54109,電子信箱:caoly225@taichung.gov.tw。
六、檢附附件說明: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及教育部116學年度特殊選才與資安外加名額招生資訊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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