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7點、第 14點

發佈者 : 邱管理員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0706B號函
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義,請依教育階段別或甄選教師類別聯絡以下
承辦人(總機04-22289111):
(一)高中職:高中職教育科王先生,分機54113。
(二)國中(國中特教、體育、專輔除外):國中教育科楊小
姐,分機54213。
(三)國小(國小特教、體育、專輔除外):國小教育科簡小
姐,分機54324。
(四)幼兒園(學前特教除外):幼兒教育科張小姐,分機
54422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