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
發佈者 :
洪人事組員
依來函略以,請各機關對於非一般公務人員(例如公營事業公務員兼勞工、教育人員兼任行政職等),於其到任時提供任職切結書、或初任、調任需要簽署表件時,併同提供赴陸規定相關宣導資料,要求當事人一併簽署。為利對該等人員宣導旨揭精進措施新制及公務員赴陸港澳重要提醒事項,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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