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選送中小學國際教育教師出國入班培力計 畫」報名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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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管理員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2月8日臺
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343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
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一)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學校:自110學年度至113學年度
間,學校曾3學年度(含)以上獲得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
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補助(同一學
年度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1次補助)。
(二)參加遴選教師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
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劃工作之正式教師。
三、請符合以上條件之學校協助宣傳,並於薦送期間至Google
表單填寫推薦人員資料,說明如下:
(一)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u7oD9FmujeELSZsL7。
(二)薦送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止。
(三)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需全程參加國內行前培訓進行
線上共備、海外培訓觀課期間與協作教師實體備課及培
訓後需配合進行反思與成果分享工作。
四、旨案將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公告錄取名單;有關學
校薦送方式、錄取者權利義務及配合事項等,請詳閱旨揭
簡章。
五、如有疑問,請洽本市國際教育中心,電話04-22704022分機
170、210
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343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
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一)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學校:自110學年度至113學年度
間,學校曾3學年度(含)以上獲得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
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補助(同一學
年度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1次補助)。
(二)參加遴選教師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
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劃工作之正式教師。
三、請符合以上條件之學校協助宣傳,並於薦送期間至Google
表單填寫推薦人員資料,說明如下:
(一)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u7oD9FmujeELSZsL7。
(二)薦送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止。
(三)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需全程參加國內行前培訓進行
線上共備、海外培訓觀課期間與協作教師實體備課及培
訓後需配合進行反思與成果分享工作。
四、旨案將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公告錄取名單;有關學
校薦送方式、錄取者權利義務及配合事項等,請詳閱旨揭
簡章。
五、如有疑問,請洽本市國際教育中心,電話04-22704022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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