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請貴校踴躍薦派合格專任教師接受課程諮詢教師研習培訓,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3年10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102076號函辦理。
二、 依教育部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學校應遴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包括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參加本部辦理之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若貴校課程諮詢教師合格率已達50%以上,鼓勵薦送教師受訓;若未達合格率50%,請貴校每學期每梯次至少薦送2位教師受訓,以期每位教師均具備課程諮詢教師之專業知能。
三、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辦理「課程諮詢教師研習培訓」,各場次報名資訊,請逕上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網站(https://cctw.tnssh.tn.edu.tw/)查詢。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3年10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102076號函辦理。
二、 依教育部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學校應遴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包括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參加本部辦理之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若貴校課程諮詢教師合格率已達50%以上,鼓勵薦送教師受訓;若未達合格率50%,請貴校每學期每梯次至少薦送2位教師受訓,以期每位教師均具備課程諮詢教師之專業知能。
三、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辦理「課程諮詢教師研習培訓」,各場次報名資訊,請逕上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網站(https://cctw.tnssh.tn.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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