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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業 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 1132403362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者 : 邱管理員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0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D號函
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旨案修正規定各1份,旨案電子檔得於教
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小
姐,電話:(02)7736-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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