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112年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 事業基金會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請有興趣之師長參存與運用。
發佈者 :
黃約僱人員
主旨:有關112年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
事業基金會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含國
小、國中及高中版本),請依說明項辦理並積極宣導運
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040182號函辦理。
二、為宣導防治新興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提升學生對於數位
/網路性別暴力議題及相關處理因應措施之認知,教育部
112年以「黃牛票券性剝削」、「網紅經濟性剝削」及「數
位性別仇恨言論」議題,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
宣品」,本案文宣品包括:海報、教學指引、教學簡報及
摺頁,請貴校積極宣導運用。
三、請貴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應將性別平等教育
融入課程」之規定,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於課程教學相關會議告知各領域教師,將文宣品融入
課程教學。
(二)請導師於班級活動、團體活動時間妥為運用。
四、本案文宣品請至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校園性別
暴力防治與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我想
跟學生、小孩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項下
(https://reurl.cc/aLyN2l)下載運用
事業基金會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含國
小、國中及高中版本),請依說明項辦理並積極宣導運
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040182號函辦理。
二、為宣導防治新興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提升學生對於數位
/網路性別暴力議題及相關處理因應措施之認知,教育部
112年以「黃牛票券性剝削」、「網紅經濟性剝削」及「數
位性別仇恨言論」議題,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
宣品」,本案文宣品包括:海報、教學指引、教學簡報及
摺頁,請貴校積極宣導運用。
三、請貴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應將性別平等教育
融入課程」之規定,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於課程教學相關會議告知各領域教師,將文宣品融入
課程教學。
(二)請導師於班級活動、團體活動時間妥為運用。
四、本案文宣品請至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校園性別
暴力防治與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我想
跟學生、小孩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項下
(https://reurl.cc/aLyN2l)下載運用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