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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1份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依作業期程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0107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期程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四、 申請作業期程:請各校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寄送申請表件至本局高中職教育科陳麗如課程督學收,並EMAIL寄送可編輯電子檔及PDF檔至maggie58@taichung.gov.tw信箱。

五、 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4年1月1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署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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