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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第二季(4-6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宣導

發佈者 : 陳約僱人員
一、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24日文件佈告欄通知函(公告編號 : 191113 )辦理。
二、為加強學生及民眾交通安全意識及配合交通部四季交安專案,請協助於網站、LED 或CMS 加強宣導:
(一)宣傳標語文字:
1、酒後找代駕,平安回到家。
2、無號誌路口,停讓才安全。
3、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停」標線,請停車再開。
臺中家商 學務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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