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並修正名稱為「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職員及聘僱人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溯自112年1月1日生效。
發佈者 :
陳人事助理員
檢附「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職員及聘僱人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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